秋涼的夜,乘坐阿甘的新車,我們馳騁在四方零星點點車燈的寂寞公路上。
我想起多年不見的小哥。
那年我十六歲上九年級,與十二年級的小哥住在不同城市,他的學校是鄰近城市裡著名的明星學校,而我的則是個藍領階級子弟的就學區。星期假日,他偶爾沒上工就開著破舊的二手小福斯接我們三個小表弟妹進城玩耍。表姊和弟弟總是羨慕哥與姨媽對我特別偏心,耶誕禮物特別好又大而實用,知道我特愛吃台灣小吃,他會帶著姨媽剛做好的碗稞大老遠開車前來,然後我會賭氣他必須提早離開上工、無法帶我們出去兜風。
前座的風景之所以美好,夜晚沁涼的溼氣之所以宜人,是因為小哥在我身邊為了逗我開心而假小丑裝可愛,讓我因他感到好氣又好笑。就算是深夜車少人聲漸小,溼冷的空氣漆黑的道路上,我執意搖下車窗吹風想清醒自己,要自己記得那時那景那人。
今夜氣溫驟降,空氣中的溼度與舊金山灣升起的迷霧都讓我想起十五年前與小哥夜遊那一晚,離別沈重的氣氛映著前方一片漆黑,我們一同經歷的往事和不會再重疊的未來,一如今晚與阿甘沒有交集的話題一般令人挫折。
9.24.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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