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丟了只用過三次的小紅傘。一把英倫經典博柏利紅格長柄大傘。一把自己來回看了很久,回風城以後,魂千夢縈又跨州造訪、說服自己暑假賺了小錢,暑假以來,也忍了二十六天沒上咖啡館喝哭了,才帶回家的小紅傘。
二十年來,丟三落四的我,大概前前後後丟了二十把傘。我不喜歡折疊傘,因為一旦刮大風,折疊傘的折損率太高,心疼寶貝傘這麼容易玩完,所以我很少買折疊傘。又,長柄傘具有修長純粹的優雅,一直以來,我習慣使用長柄傘。
我的蠢蛋記憶力卻總是唱反調。圓傘面、漂亮得常常連路人都忍不住順手牽羊的大傘們,一把接著一把,因為種種理由,落在各處,走出主人的生活。台北車站、板橋車站、大學教室、計程車、公車、火車;不要說店面,就連停好摩托車以後,我都會忘記帶走掛在後照鏡的洋傘。然後,幸運的話,回程再見;不幸的話,被順手牽羊被帶走。最誇張的還有兩把同樣形式的傘,第一把丟了以後,哭著氣到,又買另一把一模一樣的。結果前後不到兩個月分別遺失。不怪任何人,只怪我自己。
只有在旅行的時候,習慣帶小折。去年回家的時候,看Tote打折,買了一把超輕盈的法國風折疊傘,獲得很多人好評。連向來對物質生活批評多於讚許的小班都覺得好看的小紅折疊傘。
就算不在風城,往往午後下雷雨時,我會開心地打開小折,但是刮起大風的雨天就令當別論,如果撐了小折,因為大風一樣會被淋透透的化,那我寧願保護小折,傻傻地淋雨回家。就是這麼蠢,惜物而不自重。
因為淋了幾次大風裡的大雨,我興起了買長傘的念頭。傘骨要強壯,傘帽得圓滑,形式要簡單經典,要能保久保值的手開傘。於是看到所費不資的小紅,我心動了。輾轉磨蹭思考了三個月,趁著辦加拿大簽證之便,順風再回去帶小紅回家。
從小紅跟我回家那天起,我開始喜歡下雨天。下大雨的時候,悶在家裡一整天。因為小紅,傍晚的時候,我興沖沖的打電話給大熊,說要帶小紅去車站接他。豔陽天,帶著愉快的心情準備到湖邊野餐,小紅可以稍微遮蔽強烈的陽光,我可以躲在小紅的陰影下讀書。
毛毛雨,用不上小紅;大風大雨才是試煉小紅的時機。也因此,到現在小紅只出動三次。
莎比從台灣急急掛了電話來說,要請幫忙跑銀行跑郵局,我踩了腳踏車出門,停在十字路口等紅燈的時候,被豆大的雨點逼退,回家換小紅,走路上街辦事。就這麼一來一往銀行郵局,手上拿著信封住址什麼的,大牌長龍的隊伍好不容易輪到我寄件,所有手續完畢以後,赫然發現,掛在寫字檯的小紅不翼而飛。
也許是天氣的關係,我來回詢問、尋找未果,站在快捷郵件處抽噎了起來。四年來的第一把小紅,克服所有丟傘的心裡障礙之後的第一把。那些安慰我的話,顯得刺耳,嗡嗡聲之大,我聽見那所謂的安慰,那暗示我可以藉著身段的柔軟而得到好處、得到補償的字字句句,讓我鄙夷痛恨自己的情緒漲滿到最高點。
情緒崩解,往往不過是臨界點的問題。
我想,自己真的很沒用。明明貧窮,卻喜歡昂貴的東西。好不容易存到錢、得到手以後,又因為健忘不小心地失去。難道這就是我所謂的惜物?是這般短暫的在乎?
南凱沃街顯得清閒,沒有什麼人車。我就這麼蹲在郵局角落哭著。對自己無比的憎厭,泉湧不斷。
我想像,那個偷傘賊也許正行走在鄰近的街上,樂孜孜的慶幸自己「撿到」一把名貴傘。於是,我快步走回家,擦擦眼淚,跳上腳踏車,風也似的穿梭在烈日下的橡樹園市區,左顧右盼。一直到自己氣喘吁吁,繞了兩圈過後,開始急速的呼吸咳得上氣不接下氣,我知道我得回家先休息一下,也許吃個飯,再回郵局掛失。
也許,今天真的不是我的天。沙發上小盹起來以後,我不甘心。連賊老天都這麼對我,明明因為下雨,才改帶小紅出門的。小紅走失以後,烈炎炎的陽光卻像是直指著我發噱恥笑著。
熱衰的症狀持續出現,我知道自己嚴重缺水。我也想過,現在除了意氣用事,詛咒那個偷傘賊以外,最可行的只剩下去郵局再詢問一次,也許留下連絡方式。就算是紅著眼,被笑著「不過區區一把傘,就這麼激動」,我也得最後努力一下。
柏克先生好心的四處幫我詢問有沒有人撿到傘,我只能一旁站在一扇又一扇關上的門之前,無奈地等待消息。
"I know how you feel. The umbrella probably carries sentimental reasons for you. I have lost something important too. You mentioned it's expensive...you know it ain't like before, these days...so my best guess is that people take it away..."
我將姓名電話草草寫在他就近從廢紙筒裡撿起來的紙片,就算是道謝,他總之是看到我挫折難過了,努力忍著在眼眶裡打轉的不爭氣眼淚。
"Have a good day. You know you deserve it! I'll let you know when somebody turns it in."
踏出門,我又忍不住唾棄自己,為小紅感到心酸。甚至還沒有為她貼上標籤,沒有她的照片。她的外套,還斜斜地掛在門口的檔案架上。看來是那麼的無奈又孤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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